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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
【发文字号】 哈农发[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1-17
【实施时间】 2011-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6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关于严查未审先推品种的紧急通知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关于严查未审先推品种的紧急通知

  (哈农发〔2011〕4号)


  

  各区、县(市)农业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地(市)种子管理处长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未审先推种子,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确保2011年春耕生产用种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近日,市农业执法支队和种子管理处对省农科院、松北区、道外区永源镇种子市场、种子经营业户重点区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种子经营业户42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经营业户未办理备案手续和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经营档案不健全;三是未审先推现象较为明显。针对这些问题,对经营业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对未审品种坚决予以没收。未审玉米品种主要有:吉玉4号、展姿009、展姿008、招玉2号、承玉62、农大81、农大84、良玉88、吉单119、嘉安119、高产8、高产128、超美88、耘单208、美u388、中单18、松玉401、铁研39、铁研124、吉东33、康地kx9384、佳研kx4561。

  针对上述情况,请各区、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管理力度,特别是对上述未审品种集中开展市场检查,发现经营未审品种要坚决依法予以没收。此外,要加大宣传力度,告知广大农民购买未审品种的危害后果,积极引导广大农民从正规渠道购买审定品种。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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