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发[20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1-10
【实施时间】 2011-0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6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16.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认真落实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政策,用好用活中小企业过桥资金。鼓励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17.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内容。鼓励各金融机构在政策框架内,积极创新运作机制,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有特色和有影响力的金融服务,不断推出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新产品。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探索运用融资租赁、信托投资、企业期权股权融资等金融及衍生产品。放宽抵押条件限制,推广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使用权质押、无形资产质押和股权质押等质押贷款品种。

  

  18.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主板及境外首发上市,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借壳尽快上市,推进企业多渠道多形式直接融资。加快发展债券市场,鼓励企业利用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进一步壮大基金市场,引导国内外投资基金参与我市新型产业战略性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做优做强。

  

  六、进一步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服务环境

  

  19.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全面清理和检查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整顿和取消涉及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基金)。认真落实国税、地税和工商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20.建立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统筹规划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所需服务,同时联络和协调社会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适当集中提高服务效率。搭建中介机构服务网络,组织各类为企业服务的专题座谈会、专业培训和诊断活动,加强企业与中介机构的沟通和合作。

  

  21.依法推进劳动保障制度建设。加快劳动合同法制化建设,加强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培训,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服务,落实用工制度、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立项扶持制度。加强内部工作协调,逐步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征缴三大业务平台之间的有机联系,提高和强化管理服务水平。

  

  22.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指导企业加快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标准、制度和准确、及时、全面的财务信息系统、信用档案,引导中小企业积极主动地参加信用评级,不断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为获得信贷支持和扩大直接融资创造条件。

  

  23.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各种展览展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搭建企业对外宣传展示的平台。要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内、国际合作活动,面向国内外市场深挖潜力,增强适应市场变化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七、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2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等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定期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培育发展产业集群长远规划和政策措施。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中小企业、重点产业集群的指导,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总体部署和各自职责制定具体配套措施。

  

  25.加强宣传引导。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广中小企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报道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1.济南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济南市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安排表(略)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1:

  
济南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建国(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宗祥(副市长)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