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巢湖市政府
【发文字号】 巢政[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1-26
【实施时间】 2011-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7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巢湖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决策后评价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在施行过程中,负责评价的组织、机构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方法,对决策执行后的效果做出的综合评定并由此决定决策的延续、调整或终结的活动。

  

  第三条  市政府办公室是决策后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机构,决策提出单位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决策后评价工作。

  

  第四条  决策后评价工作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  决策后评价要以有利于检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效果、效益、效率,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有利于实现决策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决定决策的循环形式为目的。

  

  第六条  决策后评价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一)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是否符合;

  

  (二)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

  

  (三)决策带来的负面因素;

  

  (四)决策实施在实施对象中的接受程度;

  

  (五)决策实施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六)主要经验、教训、措施和建议等。

  

  第七条  决策后评价的准备:

  

  (一)确定评价对象;

  

  (二)确定合适的评价机构、评价人员;

  

  (三)制定评价方案。包括评价目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经费。

  

  第八条  决策后评价的实施:

  

  (一)运用个体的、群体的访谈方法或采用文件资料审读、抽样问卷等方法采集整理决策信息;

  

  (二)实行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决策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三)运用成本效益统计、抽样分析法、模糊综合分析法等政策评价方法评价得出结论并加以综合分析,最终取得综合评定结论。

  

  第九条  决策后评价的具体方法可以根据决策特点和后评价的要求,选择上述一种或多种方法。

  

  第十条  对决策后评价做出总结:

  

  (一)撰写决策的总体评价报告。一是对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进行总体的评价,对决策后果、决策效率、决策效益做出定性与定量的说明;二是对以后决策的制定实施提出建议。

  

  (二)对决策评价活动做出总结。一是对决策评价机构的效率和管理做出总结;二是对评价人员的选择、评价人员的素质做出总结;三是对评价方案与评价程序进行总结;四是对评价标准的合理性进行总结。

  

  第十一条  决策后评价形成完整的决策后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市政府对决策后评价报告审定后,形成对决策继续实施、调整或废止的最终决定。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