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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标实函[201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2-10
【实施时间】 2011-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9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2011年度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2011年度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

  (建标实函[20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使广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和使用新发布的标准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人事司拟同意部分标准规范主编单位对2011年拟批准发布的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开展宣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标准规范主编单位负责编写培训材料、配备授课师资、发布培训通知、组织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收支平衡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培训通知、培训教材、教师安排及培训日程等有关材料下发前,应抄报标准定额司和人事司。

  

  二、请各地工程建设标准化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宣贯培训工作,也可参照本通知,确定本地区的工程建设标准培训计划,具体要求请及时与标准定额司联系。

  

  三、宣贯培训项目及承担单位见附件,具体宣贯培训的通知可登录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www.ccsn.gov.cn)查阅。有关单位和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

  

  四、联系人及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实施指导监督处 张磊

  

  电话:010-58933022,传真:010-5893390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

  

  电话:010-58933246,传真:010-58933389

  

  附件:2011年度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项目及承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

  2011年度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项目及承担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5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6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7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8

住宅设计规范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1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1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13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14

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15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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