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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26号
【颁布时间】 2011-02-09
【实施时间】 2011-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0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仓前镇等3个镇为杭州市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仓前镇等3个镇为杭州市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杭州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00〕18号)精神,积极争创杭州市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促进了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经各地推荐和初审,并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检查评估,市政府决定,命名余杭区仓前镇、闲林镇和桐庐县江南镇为杭州市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

  希望各级政府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争创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活动,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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