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函[2011]34号
【颁布时间】 2011-02-01
【实施时间】 2011-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1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七)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工程建设。加固达标江海堤围980公里,除险加固病险水库888宗,实现重大威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84处,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和城市内涝整治试点。继续推进珠三角地区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深圳河以及东西两翼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由省水利厅、环境保护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地质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八)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支持新建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50个,城乡社区文化室1800个。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由省文化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体育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九)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31万套,年底前解决现有登记在册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问题。将单亲特困母亲危房改造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新建渔民保障性安居房1000套。(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民政厅、海洋渔业局、妇联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各级财政投入15.3亿元解决农村3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5000公里左右通500人以上自然村以及敬老院、学校、农业示范基地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基本实现全省100%镇有站、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和100%有候车亭的目标。 (由省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省农业厅、地质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