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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工程建设。加固达标江海堤围980公里,除险加固病险水库888宗,实现重大威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84处,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和城市内涝整治试点。继续推进珠三角地区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深圳河以及东西两翼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由省水利厅、环境保护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地质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八)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支持新建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50个,城乡社区文化室1800个。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由省文化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体育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九)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31万套,年底前解决现有登记在册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问题。将单亲特困母亲危房改造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新建渔民保障性安居房1000套。(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民政厅、海洋渔业局、妇联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各级财政投入15.3亿元解决农村3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5000公里左右通500人以上自然村以及敬老院、学校、农业示范基地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基本实现全省100%镇有站、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和100%有候车亭的目标。 (由省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省农业厅、地质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