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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0.树立标准化创建典型企业,引领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打造安全生产国际一流企业的目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冶金、机械等行业的每个行业抓2至4家大型企业,作为一级标准化企业的典型。省级以下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企业的类型、规模和特点,在每个行业选择1至3家典型企业,树立二级、三级标准化企业的标杆和样板。大力推动标准化创建工作,不断提高达标水平。 11.开展达标经验交流,推动全面开展标准化工作。组织召开不同形式、层次、行业和区域的标准化现场交流会、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情况,提出对策,分类指导,推动各地区、各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加强政策措施研究,加大工作力度,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保障 12.加强立法配套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力争将具体要求法定化,将企业达标列入“十二五”规划的考核指标中,使这项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13.加强内部工作整合,形成监管系统合力。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协调组织,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安全许可、日常监管执法、风险抵押金缴纳、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事故处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安全监管的整体作用。 14.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来抓。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出台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激励政策和约束措施,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项目立项审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名牌申报、股份制改造和申报上市、保险费率、融资贷款、信贷信用等级、劳模评选等挂钩。 15.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专门的机构、专职人员,抓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的人员要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带动其他各项工作。把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6.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208号)、《关于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63号)等要求,继续深化冶金煤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抓住生产工艺、吊运及车辆运输等重点环节,开展冶金、有色、机械铸造等行业高温金属液体专项治理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7.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三同时”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0〕107号)的落实情况。对违反“三同时”有关规定逾期没有整改的,一律不能通过标准化考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曝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编制钢铁、水泥、机械、纺织、卷烟、造纸和白酒企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规范编写的格式、内容和要点。不断完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工作的程序,区别不同规模、危险程度的建设项目,采取编制报告、填写报表等办法,实行分类监管,提高效率。 18.强化事故督导,提高事故查处效率。加大对冶金、机械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约谈力度,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在一个月内发生3次以上较大事故地区的地方政府、责任企业进行约谈,通过事故教训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备案制度,督导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结案和及时备案,切实做到“四不放过”。 19.推动科技兴安,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要求,督促各有关企业安装使用桥式起重机准确定位装置、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和安全型煤气管道排水器等。组织开发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适用及实际需要安全生产技术的调研,提出一批需要开展重点攻关的项目和可以推广的技术装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