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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警备区司令部关于成立重庆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各部门,驻渝部队独立师以上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0〕52号)精神,为做好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市政府、重庆警备区决定成立重庆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地方法规、政策和安置计划;协调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全市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总结推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经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马正其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盛槐重庆警备区参谋长 丁先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涛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黄美方市编办副主任 吴 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大卫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为粮市教委副主任 张泽洲市农委副主任 唐建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勇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秋鸿市民政局副局长 冉隆江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罗 聪市国资委副书记 廖志贤市国税局副局长 廖 涛市地税局副局长 单衍华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华强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楚龙春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 江 波成铁重庆办事处副主任 胡 军武警重庆总队司令部副参谋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秋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安置处处长李勇、重庆警备区司令部军务动员处处长邓永毅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