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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规范壮大我省雕塑市场。结合我省城市雕塑行业特点,充分挖掘优势,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城市雕塑材质、制作、工艺等方面的标准。各地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监督机制,促使雕塑企业建立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避免行业恶性竞争,营造公开、公平的良好市场环境。各级雕塑行业协会和学术团体,要配合省市雕塑主管部门工作,组织好城市雕塑行业合作,开展学术交流,营造氛围,繁荣创作,促进我省城市雕塑行业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组织管理机构。各地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明确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机构,加强城市雕塑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各设区市要成立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制定,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雕塑建设艺术委员会,具体负责城市雕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艺术把关和建设指导等工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雕塑方案审批、定点、规划许可及批后管理等工作。各市应制定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规范本地城市雕塑管理。 (二)建立稳定投资渠道。城市雕塑是城市公共艺术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城市雕塑建设。各级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城市标志性雕塑、雕塑公园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公共建筑、大型商业建筑、城市居民住宅区等项目,按照规划要求需要配套建设城市雕塑的,应当在工程项目的总费用中预留一部分用于城市雕塑的设计和建造。扩展城市雕塑投资方式,逐步建立稳定的投资渠道,保证雕塑作品的顺利实施,力争让每一件城市雕塑都成为城市环境的“点睛之笔”。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育我省专业化的城市雕塑人才队伍,建立引进高级雕塑人才与培养本地人才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开展高层次的专业培训,赴先进省、市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努力培养我省雕塑设计、制作和管理人才,尽快培育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雕塑大师和专家。雕塑行业组织要建立城市雕塑家人才库,利用互联网定期举办展览,让公众直接挑选雕塑家、挑选雕塑作品,开放式地培育壮大雕塑家人才队伍。 (四)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规划展馆等多种途径,普及城市雕塑知识,广泛宣传城市雕塑建设的总体思路、规划目标以及相关要求。组织各种形式的雕塑展览、雕塑研讨会。建立雕塑作品介绍和公众评论平台,让广大市民了解雕塑,关心雕塑,陶冶情操,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和积极参与雕塑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省城市雕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