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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皖国税函[2011]21号
【颁布时间】 2011-01-28
【实施时间】 2011-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2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皖国税函〔2011〕2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作用,建立网站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网站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以下简称省局网站)是指由省国家税务局建立的面向国税人员的内部网站,以及面向社会公众的互联网站。

  

  第三条  省局网站是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展税收宣传的重要载体、服务国税人员和纳税人的重要窗口、展示国税部门形象的重要渠道。

  

  第四条  省局网站以服务国税工作、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公众、服务国税人员为宗旨,按照安徽省国税系统金税工程建设总体要求,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突出特色”的建设原则,不断加强网站办公办税两个平台的建设。

  

  第五条  网站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信息发布、网站应用、改版升级、网络和信息安全,以及其它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网站管理遵循及时、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省局网站管理职责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是省局网站的主管部门,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制定省局网站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制定并督促落实网站各项管理制度;

  

  2.网上政务公开的管理和考核,主要包括制定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要求和实施公开考核等;

  

  3.网上税收宣传的规划和内容保障;

  

  4.省局网站重要信息发布的审查。

  

  (二)网站管理办公室负责省局网站建设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落实省局网站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并协调落实网站各项管理制度;

  

  2.根据应用需求,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建设省局网站内容管理系统,负责栏目规划、版面设计和功能设置;

  

  3.省局网站各应用软件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主要包括:

  

  ⑴省局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的运维管理;

  

  ⑵省局网站局长信箱、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系统受理办件的分发和督办;

  

  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开展网上调查、意见征集活动;

  

  ⑷省局网站在线访谈系统的应用和运维管理;

  

  ⑸省局网站短信平台的推广应用和运维管理;

  

  ⑹省局网站论坛的监控,以及论坛栏目版主的日常管理。

  

  4.省局网站信息的日常维护、监控和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⑴规范省局网站栏目权限设置和信息发布行为;

  

  ⑵开展网站信息安全培训;

  

  ⑶强化网站页面防篡改等技术的应用。

  

  5.对下级国税机关基于省局网站平台的应用、开发工作进行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纳税服务处负责省局网站纳税服务工作,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整理发布纳税服务信息;

  

  2.维护办税指南信息;

  

  3.组织开展网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受理纳税人网上纳税服务投诉。

  

  (四)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网站建设项目管理和业务需求的综合,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指导、监督和验收省局网站信息技术体系建设;

  

  2.省局网站网上办公、办税应用的信息化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推广应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工作;

  

  (五)集中采购办公室负责相关设备和系统软件采购的组织,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省局网站硬件和软件的采购工作;

  

  2.省局网站技术和业务运行维护服务的采购工作。

  

  (六)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的技术工作和网络安全,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省局网站的技术支持;

  

  2.省局网站使用的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的升级及维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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