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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藏政发[20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1-25
【实施时间】 2011-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2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

  (藏政发〔2011〕14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对设在我区的各类企业(含西藏驻区外企业),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继续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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