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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1-24
【实施时间】 2011-0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2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市云阳凤鸣中学校等10所学校为重庆市重点中学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市云阳凤鸣中学校等10所学校为重庆市重点中学的批复

  (渝府〔2011〕6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批准重庆市云阳凤鸣中学校等10所学校为重庆市重点中学的请示》(渝教文〔2011〕5号)收悉。市政府同意以下学校为重庆市重点中学:

  

  重庆市云阳凤鸣中学校

  

  重庆市南华中学校

  

  重庆市北碚区王朴中学校

  

  重庆市田家炳中学

  

  重庆市万州第一中学

  

  重庆市垫江实验中学校

  

  重庆市黔江民族中学校

  

  重庆市奉节夔门高级中学

  

  重庆市经开礼嘉中学校

  

  重庆市合川龙市中学

  

  请你委和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重点中学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推进全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建设西部地区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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