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1-19
【实施时间】 2011-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3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实行值班日志登记制度。值班室要定人定岗定职,工作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数字化、电子版值班日志记录制度,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的有关事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值班记录要坚持每周一核查、每月一检查、每季回头看的制度,发现漏办、误办、错办事项要及时予以纠正,年终统一编制值班工作大事记。

  

  (五)实行不定期督查制度。要按照“一级督导一级”的原则,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不断提高值班工作的总体水平。

  

  (六)保证联络畅通。各地、各部门要设立值班专用电话,并对外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值班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时,要提前10天向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对外公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值班,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统一配置的卫星固定站点电话、海事卫星移动电话要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切实做到联得上、通得了、用得上。

  

  (七)严肃值班纪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判各类值班工作信息,对达到上报要求的,要及时、准确、全面按程序报送,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压报、瞒报和不按程序上报。若发生上述情况,将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值班工作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值班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值班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要明确一位班子成员分管值班工作。要把值班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要加大对值班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按照先进、实用的要求为值班室配备计算机、长途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和网络设施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以满足值班工作需要。要加快推进应急平台建设,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发和建设手机短信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和800m无线集群通信系统,改进值班工作手段,切实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二)加强值班工作体系和干部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设立专门值班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明确其具体职责,要坚决杜绝“值班不应急、应急不值班”的现象,坚决避免政务值守、应急值守有所偏重的情况以及非专职工作人员值班的情况。要注重选派一定数量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协调处置能力的在编人员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确保值班工作质量。要高度重视对值班工作人员的培养、交流和使用,配好、配强值班机构工作班子,使值班岗位真正成为锻炼和培养年轻干部、发现和塑造优秀干部的平台。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值班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处理能力、现代化办公设备使用能力和高效处理事务的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值班工作有关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将值班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情况逐年增加。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针对值班工作的特殊性,妥善解决值班人员的补休和值班补助问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