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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颁布时间】 2011-01-18
【实施时间】 2011-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3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0年,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广大社会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全面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全省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平安吉林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各地区、各部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消防工作者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消防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省政府决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等8个地区为《2010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达标单位,分别颁发奖牌并奖励10万元;授予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公室等40个单位为“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授予齐胜东等118名同志为“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证书并奖励2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单位、广大消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全面提升消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2010年全省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2010年全省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落实《2010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达标单位(8个)

  

  延边州人民政府

  

  四平市人民政府

  

  通化市人民政府

  

  白城市人民政府

  

  辽源市人民政府

  

  松原市人民政府

  

  白山市人民政府

  

  长白山管委会

  

  二、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40个)

  

  (一)省直(10个)

  

  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省民政厅

  

  省卫生厅

  

  省教育厅

  

  省文化厅

  

  省质监局

  

  省工商局

  

  省广电局

  

  吉林日报社

  

  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二)长春市(5个)

  

  朝阳区人民政府

  

  宽城区公安分局北京大街派出所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

  

  南关区公安消防大队

  

  (三)吉林市(3个)

  

  龙潭区人民政府

  

  永吉县公安消防大队

  

  昌邑区公安分局新地号派出所

  

  (四)延边州(3个)

  

  延吉市人民政府

  

  敦化市民主街中心社区

  

  延吉市公安消防大队

  

  (五)四平市(3个)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公安消防支队

  

  (六)通化市(3个)

  

  东昌区人民政府

  

  通化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东昌区公安消防大队

  

  (七)白城市(3个)

  

  洮北区人民政府

  

  大安市人民政府

  

  洮南市公安局

  

  (八)白山市(3个)

  

  抚松县人民政府

  

  江源区人民政府

  

  靖宇县公安消防大队

  

  (九)辽源市(3个)

  

  龙山区人民政府

  

  东丰县杨木林镇人民政府

  

  东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十)松原市(3个)

  

  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松原市公安消防支队

  

  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二分局

  

  (十一)长白山管委会(1个)

  

  池北区管委会

  

  三、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118人)

  

  (一)省直(32人)

  

  齐胜东 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三处副处长

  

  吕建军 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三处主任科员

  

  孙怀亮 省政府应急办应急值守处副主任科员

  

  许晓明 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

  

  马雪梅 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姜 蕾 省公安厅办公室网络科副科长

  

  于传斗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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