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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1]10号
【颁布时间】 2011-01-18
【实施时间】 2011-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3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协管委)。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杜航伟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冯慧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西平 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刘晓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海玲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顺智 市卫生局副局长

  苏新耀 市农委副主任

  市协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晓民同志担任。

  市协管委主要职责:对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和决策,对出现的救助基金垫付费用超出计划的、由市级承担50%的部分进行审批,对确实无法追回的垫付费用进行确认审批。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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