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宽政办发[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1-18
【实施时间】 2011-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3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民投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民投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宽政办发〔20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直各局、办:

  2010年,我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高度重视市民投诉工作,及时解决了群众反应的大量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政府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努力,完成了市民投诉工作任务,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不断提升市民投诉办结工作质量和水平,经县政府同意,授予城建局等7个单位市民投诉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郭相贵等15人市民投诉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先进个人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发给适当业务费。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市民投诉工作,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度市民投诉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城建局文广局

  公安局信访局

  环保局丹东供电局宽甸供电公司

  林业局

  

  附件2:

  
2010年度市民投诉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郭相贵袁玉良赵有鹏王玉书

  卢德福刘国林纪云利吕永利

  张绍斌郭振双王 志段君华

  楚伟生车万雷辛延峰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