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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郑价费函[20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1-17
【实施时间】 2011-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3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河南省旅游中等专业学校收费问题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河南省旅游中等专业学校收费问题的批复

  (郑价费函〔2011〕2号)


  

  河南省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你单位《关于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成本监审结果(郑价成审[2010]48号),同时参考同类学校收费水平,考虑你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你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批复如下:

  

  一、中专学费:1900元/生/年;

  

  二、中专住宿费:400元/生/年。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请你校按要求做好《收费许可证》办理和收费公示工作。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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