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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河南省旅游中等专业学校收费问题的批复 河南省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你单位《关于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成本监审结果(郑价成审[2010]48号),同时参考同类学校收费水平,考虑你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你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批复如下: 一、中专学费:1900元/生/年; 二、中专住宿费:400元/生/年。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请你校按要求做好《收费许可证》办理和收费公示工作。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