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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省政府决定对春节、元宵节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月23日至1月25日。 二、组织机构 此次检查由金振吉副省长总负责,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大松、省公安厅副厅长韩英俊具体组织协调。 省政府成立10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商务厅、公安厅、教育厅、民政厅、工信厅、人社厅、文化厅、卫生厅、司法厅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各市(州)政府领导、消防总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公安消防支队有关人员为成员,分赴全省9个地区和长白山管委会,以地区交叉互检的方式进行检查督导。 三、检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火车站、客运站、商场、市场、宾馆、医院、集贸市场和歌舞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党政首脑机关,有关国计民生的供电、供水、供油、供气等部门,广播电视、金融、交通运输和通信枢纽等重点和要害部门,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场所。 (二)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有关工作情况书面报告。 (三)检查内容。 1.各地政府安排部署春节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各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整改,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3.各地春节、元宵节期间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4.各地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立案、挂牌督办以及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情况; 5.各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展情况; 6.各地公安派出所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对辖区居民、村民住宅和出租屋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和元霄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两节期间消防安全。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各市(州)政府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成立消防工作督导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行业系统要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跟踪督办,整改问题。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督办,依法处理,直至彻底解决。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督促整改。 附件:省政府检查组分组情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月13日 附件: 省政府检查组分组情况 第一组:长春地区 组 长:张大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奇志 吉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书安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成 员:宋洪峰 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鞠俭峰 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李飞跃 省公安消防总队工程师 (联系电话:15943030426) 高 阳 省公安消防总队参谋 第二组:吉林地区 组 长:谢文明 省文化厅副厅长 副组长:郭 辉 长白山管委会副秘书长 李树田 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成 员:王 勇 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承德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书记 (联系电话:13341592829) 王洪伟 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 (联系电话:15943031008) 刘 卓 长白山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王小铭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处长 (联系电话:13944822333) 第三组:延边地区 组 长:韩英俊 省公安厅副厅长 副组长:薛智金 白城市政府副秘书长 朴哲龙 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部长 成 员:张孝国 延边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康树民 白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穆 春 省公安消防总队助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