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纪发[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2-12
【实施时间】 2011-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3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央企业2011年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接上页]


  (二)要做深做实做细。要强化责任意识,抓好过程监督,提好监察建议,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把效能监察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督促被查单位认真整改,纠正管理行为偏差,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内部控制,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提高经营管理效益,如实上报数据。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要选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精通企业经营管理的同志充实效能监察人员队伍。要加大对效能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效能监察工作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效能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为效能监察工作提供应有保障。

  

  (四)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成果。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和交流,努力探索创新效能监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要注意发现总结效能监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搞好优秀项目评审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整体水平。

  

  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将适时对各企业开展效能监察的情况进行巡查。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请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效能监察工作总结报送国资委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