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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应急[20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2-12
【实施时间】 2011-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5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接上页]


  24.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督促基层政府和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要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办事机构,小型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与周边企业的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25.加强应急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提高应急队伍政治素养,培养顽强的工作作风和敢打必胜的信心、决心。加强业务学习,定期组织业务知识讲座和交流,努力提高应急人员的履职能力;支持和鼓励应急管理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事故现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实践中锻炼和成长。建立和完善应急工作制度,推进应急工作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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