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1]32号
【颁布时间】 2011-02-10
【实施时间】 2011-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6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切实加强对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勇

  副组长:叶双猛 市政府

  施秉良 市机关事务局

  成 员:薛永清 市直机关党工委

  董维克 市发改委

  刘兴祥 市机关事务局

  陈德良 市监察局

  叶春华 市经委

  方锡彪 市建委

  杨 军 市财政局

  裘均光 市人事局

  阮志贤 市教育局

  蒋如国 市科技局

  孙玉强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陈树生 市卫生局

  胡以海 市体育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局,刘兴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