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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管理。市新闻出版管理等部门要合理设置校园周边地区出版物网点,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各级文化执法部门要对中小学周边地区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清查,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及各种出版物展销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口袋本”图书和非法音像制品。 (五)开展专项排查工作。春季、秋季开学前,各区县学校周边办要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市容、交通、文化等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报市学校周边办。 (六)继续实施项目推进计划。重点完成43所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和建设任务。各区县要将2010年底排摸出的周边环境问题突出或经整治后仍有明显反复的43所中小学、幼儿园列为重点推进对象,深入实施年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项目推进计划,加强过程管理,积极开展师生评价意见征询和相关公示工作。 三、以机制建设为核心,努力提升学校及周边环境建设水平 (一)制订出台《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要求》。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完成上海市地方标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要求》的制订工作,统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均衡化发展。 (二)探索研究校园停车管理措施。在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私家车停放现状调研基础上,市教委要认真研究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场地实际,制订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校园内停车管理办法,努力寻求教师实际需求和学生安全的平衡。完善20所寄宿制学校校园交通安全设施。 (三)探索建立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机制。各区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平安实事工程要求,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认真落实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并将看护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地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考核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