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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洛市政府
【发文字号】 商政办发[2008]17号
【颁布时间】 2008-02-21
【实施时间】 2008-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7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商洛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接上页]


  (三)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省政府有关盐业体制改革文件规定,坚持原则,加强纪律。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廉政纪律、财政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准借体制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干、超职数提拔干部和违反规定调整工资及补贴标准;不准违规调用资金、转移变卖资产、突击花钱,不准发生新的借贷和新上建设项目;各级盐业部门要如实填写上划报表,不得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尽可能地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阳光操作”。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盐业体制改革中各项政策、规定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附:

  
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生荣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瑞峰  市监察局局长

  

    刘兴德  市发改委主任

  

    朱景祥  市人事局局长

  

    刘智美  市财政局局长

  

    周三启  市国资委主任

  

    王传魁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张永平  市商务局局长

  

    董新亭  市编办副主任

  

    康 宏 市盐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盐业公司经理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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