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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颁布时间】 2011-02-12
【实施时间】 2011-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8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检查纠正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针对自查清理出的问题,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严格规范、分类处理的原则,制定纠正整改的政策意见,下发各省(区、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纠正整改的政策意见制定方案,组织纠正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整改情况形成报告,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三)抽查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自查清理和纠正整改工作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国土资源部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并向国务院作出专报。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组织,加强领导。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研室,组织清理检查工作。国土资源部成立清理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清理检查的具体组织工作。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清理检查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统一部署,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逐级动员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目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清理检查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协同配合。国土资源部和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国土资源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积极争取支持解决。对清查整改和好的增减挂钩试点经验,要通过报纸、网络宣传公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媒体、社会公众监督,保证清理检查全面、真实、可靠。

  (三)全面清理,认真整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清查、明确问题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对未按要求进行自查清理和整改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暂停下达挂钩周转指标。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通过清理检查工作,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确保规范执行。对尚未建立相关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实的强化措施;要按照国发〔2010〕47号文件和增减挂钩试点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内容和程序,完善项目区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严格监管,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健康有序进行。

  

  附件:1. 省(区、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情况表

  2-1. 省(区、市)年增减挂钩试点外开展的建设用地置换等项目情况表(按项目区管理)

  2-2. 省(区、市)年增减挂钩试点外开展的建设用地置换等项目情况表(未按项目区管理)

  3. 省(区、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情况表

  

  附件1:省(区、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情况表

  

  单位:万亩、万元、户

  
序号项目区名称审批方式项目区周转指标面积项目区位置符合规划情况项目区实施起止时间实际建新面积建新占用耕地拆旧复垦面积 复垦验收情况拆迁安置方式挂钩收益总额挂钩收益返回农村情况土地权属征求农民
意见情况
整体审批农转用审批建新位置拆旧位置土地规划村镇规划整治规划小计城镇农村其中复垦还耕验收时间验收面积总户数货币安置住房安置安置区域小计安置补偿土地复垦设施建设其他实施前是否存在争议实施后是否登记发证总户数征求意见户数同意户数
小计1-2层3-4层5层以上城镇农村
                                      
                                      
合计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1、本表填写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

  2、项目区名称:填写批准的项目区名称。

  3、项目区周转指标面积:填写经批准安排的项目区周转指标。

  4、审批方式:填写审批机关及文号。如项目区只实行整体审批,填写整体审批机关和文号;只实行农转用审批,填农转用审批机关和文号;两种情况都有的,两者都填。

  5、项目区位置:填写建新区和拆旧区所在县(市、区)乡(镇)。

  6、符合规划情况:根据项目区符合规划的情况,分别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含挂钩规划)栏填“是”或“否”。

  7、项目区实施起止时间:填写项目区批准实施至项目区实施结束归还周转指标的时间。

  8、实际建新面积:填写项目区内实际建设占用土地面积,并分别按农村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填写。

  9、建新占用耕地:填写项目区实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

  10、拆旧复垦面积:填写项目区实际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拆迁复垦面积,其中复垦为耕地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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