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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2-15
【实施时间】 2011-0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8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连市2011年新农村建设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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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市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年内挂牌;新开设2家村镇银行;新设1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新设5家小额贷款公司;组织金融产品服务下乡活动3次。(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大连银监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 继续加大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和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创新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种植业、日光温室、能繁母猪、苹果树保险,为农户提供1亿元的风险保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大连保监局) 继续推动农业企业上市工作。(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大连证监局)

  三、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8.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新建农村安全自来水工程80项,解决10万人饮用安全自来水;建设河道生态工程80条段,治理河长200公里,河流绿化面积5.1万亩;建设防汛应急工程35项;除险加固小型病险水库13座;新建农村各类小型水源工程1000项,新增调蓄水能力300万立方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完成庄河灌区节水改造衬砌12公里,渠系建筑物改造24座;建设设施农业大区高效节水灌溉系统30个、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高效节水系统10个;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7万亩。(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基本完成将军石中心渔港建设,维修、改造和扩建中小型渔港10座。(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新建新农村电气化乡(镇)4个、新农村电气化村40个。(责任单位:大连电业局) 继续加大农村公路的路网密度和通达深度,新建农村公路1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新增农机具5000台,其中新增水稻、玉米收获机械400台,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 34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提高3个百分点;实施保护性耕作20万亩;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之内。(责任单位:市农委) 推进22个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

  9.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深化“三新”工程建设,创建10个农村新社区;在80个村中实施“六化”工程,打造新村庄,硬化街道280万平方米,安装路灯9000盏,美化墙体40万平方米;启动4个县(市)、12个乡镇、7个村城镇化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 新建、扩建20个旅游休闲新农庄。(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游局) 建设户用沼气工程1000户、大型沼气工程30处。(责任单位:市农委) 全市植树3.4亿株,绿化117.5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47.31%。(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围绕各县市区城镇化建设试点,协调指导区市县完成好2011年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启动5个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示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在农村地区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0000座、公厕30座。(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加快小城镇建设,改扩建排水管网2.5万米(包括镇区沟渠治理),镇区道路硬覆盖53万平方米,新建停车泊位600个,新增道路路灯2663盏,新增绿地5万平方米,新建垃圾填埋场1个,新建垃圾中转站1个。(责任单位:市建委)

  四、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

  10.发展繁荣农村文体事业。切实发挥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等农村文化设施的文化传播和引导作用,乡镇、村图书室通过互联网连接大连图书馆网络,同享数字资源;组织实施“2151”工程,将公益电影放映由村扩展到敬老院和农民工聚集区,确保放映电影13300场;全面实施电影数字化放映,积极推进涉农区市县数字影院改造和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继续实施大连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完成1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任务;继续开展室外健身路径和社区健身活动室建设工程,在60个社区安装60套室外健身路径,配套建设60个社区健身活动室。(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1.提升农村教育水平。新建28所乡镇中心幼儿园,给予乡镇中心幼儿园经费扶持;免除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园费;实施“五百一千”帮扶项目(100名城市学科骨干教师每年2次送教下乡并开展教研培训;100名教师到农村支教1年;100所城市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学校;100名教研人员到农村地区教师进修学校指导、跟踪教研培训工作;继续实施“三岗”计划,安排100名大学生到农村学校顶岗、支教;安排1000名教师到市内四区学校跟班培训1个月);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标准;推进农村小学布局调整,继续撤并村级小学;实施农村中小学“班班通”二期工程,为1800所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旅顺、普湾新区、庄河市各建1所高标准普通高中;实施关爱特殊教育学生行动,为农村特殊教育学校配置残疾学生康复训练设备,免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部费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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