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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9]60号
【颁布时间】 2009-03-19
【实施时间】 2009-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龙瑞高速和腾陇二级公路前期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州直有关单位:
  
  龙瑞高速和腾陇二级公路是省、州2009年重点投资项目。为加快推进两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能按省人民政府要求在2009年开工建设,根据2009年3月11日至12日省人民政府重点项目第七督查组的要求,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两个项目需要办理的前期工作分解明确如下:
  
  一、龙瑞高速公路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由州环保局负责协调国家和省环保部门,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该项目的环评报告审查,争取4月底前取得批复文件。
  
  (二)土地预审工作。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国家和省及保山市国土部门,州交通局配合,于2009年4月上旬完成该项目保山段的用地预审报件编制工作并上报至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于5月前完成土地预审工作。
  
  (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州交通局负责协调国家和省交通运输部门,于2009年4月上旬取得国家交通运输部对龙瑞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预审意见。由州发改委负责协调国家和省发改部门,在6月前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文件。
  
  二、腾冲至陇川二级公路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该项目的环评报告已于2008年9月通过了云南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审查。由州环保局负责协调省环保厅,于2009年3月底前取得批复文件。
  
  (二)土地预审工作。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省国土部门,州交通局配合,于2009年5月前完成。
  
  (三)矿产压覆评估报告。现已通过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审查。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省国土厅,于2009年3月底前取得批复文件。
  
  (四)林地占用补偿报告书。州交通局已委托相关技术单位进行报告书编制工作,由州林业局负责协调省林业厅,抓紧做好林地占用补偿工作。
  
  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根据任务分工明确专人抓好落实,每半月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进展情况一次,逾期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必须以文字材料详细说明原因。对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无正当理由的,州人民政府将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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