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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切实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积极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制度改革,改进相关统计指标和方法。开展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推动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对基层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进行抽检,剖析统计工作的难点。开展“城乡人口和家庭变动状况抽样调查”,积极开展统计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发展规划与信息司负责) 三、逐步完善政策,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水平 (八)做好逐步完善政策等相关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发展状况和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情况,加强研究论证,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与信息司牵头,办公厅、宣传教育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认真贯彻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三项制度”,协调建立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组织好将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的工作。推动各地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解决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失业人员等法定奖励政策兑现问题。关心帮助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困难。加强对各项政策落实的检查监督。继续做好人口计生政策与新农保、扶贫开发、社会保障、教育赞助、老龄事业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加大各部门协调、倡导的力度,总结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做实做精生育关怀项目,启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政策法规司、财务司牵头,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继续落实好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的政策。协调组织实施西藏农牧区优生优育奖励政策。认真落实对口援疆、援藏各项政策措施。推动落实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内蒙古、广西、甘肃、宁夏等地政策措施,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继续支持贵州毕节试验区做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工作。(政策法规司、财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努力推进科技创新,扎实开展优生促进工程 (十一)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精心组织“十二五”国家重大科研立项申报,创造条件推进省级科研基地建设,推进国家人类遗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加强部委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培育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支持举办第六届中国生殖健康技术产品博览会。(科学技术服务司、财务司、办公厅牵头,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中国生殖健康产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扩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试点工作。认真总结首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经验,启动第二批试点项目。普及优生科学知识,强化培训督导,确保科学规范组织实施,提高孕前优生人群覆盖率。以孕前预防为重点加强出生缺陷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探索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有效措施。做好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科学技术服务司、财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全面实现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进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八项服务职能,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启动“科技服务信息化工程”,加速实现科技管理服务信息化,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财务司、科学技术服务司、发展规划与信息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做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分类指导,实施动态管理,推动创新发展。继续打造优质服务示范站,组织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加快技术骨干培养速度。认真做好再生育全程服务行动总结评估。推进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加强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加强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2009年版)》产品使用情况督导。(科学技术服务司、人事司、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加强人口文化建设,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十五)继续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中心任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的主题,坚持正面宣传、系统策划,做好新闻宣传、社会倡导和对外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积极有利的社会氛围。以新闻宣传为突破口,调动系统内外各种宣传资源,形成人口计生宣传合力。加强与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的沟通合作,积极策划开展阶段性重点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及时研判、有效调控。加强培训,提高新闻发言人和网络通讯员的舆论引导能力。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工作。(宣传教育司牵头,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中国人口报社、中国人口出版社、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