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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治本清源,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发生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情,分行业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要求,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培养。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教育、疏导等手段和方法,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深入开展“创三优”活动。系统上下要通过创先争优,促进政风建设,提高系统行业自身建设,提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机关的社会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4、继续推进制度创新。根据廉政风险防范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推动决策权、管理权、操作权、执法权依法合规运行。加强行政监察,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监管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精简办事环节,提速增效。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网络将业务活动与监控管理结合起来预防腐败。 四、形成合力,着力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1、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监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以行政审批权、资金管理权、执法处罚权为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推进统一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的监管,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评比行为。 2、创新政风建设举措。要及时将政风评议中反馈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解落实责任到处(科)室,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继续巩固领导班子政风建设包保责任制的成果。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成立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员队伍,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会同省监察厅对系统基层服务窗口和站、办、中心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推进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组织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重点行业开展调研,摸清情况,找出破解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4、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纪检监察融入业务工作的能力,增强干部队伍素质。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增强开展工作的合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