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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建[2011]72号
【颁布时间】 2011-02-16
【实施时间】 2011-0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2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城乡规划编制援疆项目任务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城乡规划编制援疆项目任务的通知

  (冀建〔2011〕72号)


  

  省规划院,石家庄、邯郸、承德、秦皇岛、邢台市规划院:

  

  根据省政府要求和省援疆办具体安排,今年我省拟帮助新疆巴州各县(市)编制12项城乡规划,有关费用由省财政在全省援疆资金中统一列支,具体任务委托我省有关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现将城乡规划编制援疆项目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规划设计高水平。各规划设计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援疆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领导,抽调精干技术力量组成项目组。规划内容和深度要符合国家、新疆自治区和巴州的统一要求,规划方案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

  

  二、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各规划设计单位要立即组成项目组,于2月22日以前赶赴相应县(市)开展工作。各规划项目具体完成时限,由相应的规划设计单位与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协商确定,并尽量满足当地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需要。

  

  各项目的项目组组成人员、规划成果完成时限(含有关时间节点)等工作方案,要在2月28日之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巴州建设局;具体工作进度要在每月底之前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云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援疆办),0311-87902028

  

  王 鹏(巴州建设局城建科),0996-2613530,2022286

  

  附件:河北省城乡规划编制援疆项目任务汇总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河北省城乡规划编制援疆项目任务汇总表

  

  

项目名称

承担任务单位

规划面积

(平方公里)

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万人)

初步预算安排费用(万元)

库尔勒市防震减灾专项规划

河北省规划院

160

96

40

库尔勒市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

石家庄市规划院

5

 

60

轮台县城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

河北省规划院

3

 

42

和硕县城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

河北省规划院

3

 

42

尉犁县城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

承德市规划院

3

 

42

博湖县城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

秦皇岛市规划院

3

 

42

和静县城防洪、防震、消防、人防综合防灾

专项规划

邯郸市规划院

20.41

14

40

和静县城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

河北省规划院

3

 

42

和静县城道路工程专项规划

邯郸市规划院

20.41

14

18

且末县城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

河北省规划院

3

 

42

若羌县城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

邢台市规划院

3

 

42

焉耆县城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

河北省规划院

3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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