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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城乡规划编制援疆项目任务的通知 省规划院,石家庄、邯郸、承德、秦皇岛、邢台市规划院: 根据省政府要求和省援疆办具体安排,今年我省拟帮助新疆巴州各县(市)编制12项城乡规划,有关费用由省财政在全省援疆资金中统一列支,具体任务委托我省有关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现将城乡规划编制援疆项目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规划设计高水平。各规划设计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援疆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领导,抽调精干技术力量组成项目组。规划内容和深度要符合国家、新疆自治区和巴州的统一要求,规划方案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 二、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各规划设计单位要立即组成项目组,于2月22日以前赶赴相应县(市)开展工作。各规划项目具体完成时限,由相应的规划设计单位与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协商确定,并尽量满足当地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需要。 各项目的项目组组成人员、规划成果完成时限(含有关时间节点)等工作方案,要在2月28日之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巴州建设局;具体工作进度要在每月底之前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云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援疆办),0311-87902028 王 鹏(巴州建设局城建科),0996-2613530,2022286 附件:河北省城乡规划编制援疆项目任务汇总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河北省城乡规划编制援疆项目任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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