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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林业局
【颁布时间】 2011-02-15
【实施时间】 2011-0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2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五、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当前正值春季候鸟迁飞季节。各地要充分认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强化检查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加强对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域、野生动物疫病高发区、候鸟迁飞停歇地区的监测,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控制。要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行为,落实卫生防范措施,加强隐患排查,确保野生动物种群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要组织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和运输、市场等流通环节及经营利用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普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知识,告知群众不捡拾、不接触死亡的野生动物,不进入疫情发生区域,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及时准确上报灾害信息。各地林业部门要加强旱情、火情、疫情、灾情和抗旱救灾情况跟踪,并将受灾情况及救灾措施于2月18日(周五)前上报省林业局办公室(联系人:曲银鹏 联系电话:0311--88607293),同时,要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做到有情况必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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