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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芜湖市政府
【发文字号】 芜政[201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2-12
【实施时间】 2011-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2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通告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通告

  (芜政〔2011〕16号)


  

    为加快“数字芜湖”建设,推进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办〔2008〕1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实施意见》(厅〔200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0年 11月正式启动市区范围内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原则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按照“党政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

  

  二、实施目标

  

  市区范围内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总体目标是:2010年11月-2011年2月为启动、试点阶段, 2011年3月-2012年3月为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月为全面完成阶段。

  

  三、实施办法

  

  1.市区范围内正在使用、按期交费的有线电视用户,中广有线芜湖分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2.市区范围内有线电视初装用户,到中广有线芜湖分公司营业厅办理有线电视开通手续,可直接开通数字电视。

  

  3.整体转换后,数字电视将传送141套数字电视节目。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可以收看60套基本电视节目,整体转换期间获赠8套付费标清节目,收听7套立体声数字调频广播,以及查询政务、政策、经济、生活咨询等服务信息和股市行情信息;另有65套数字电视付费节目。购买高清机顶盒可收看到8套高清数字电视节目;购买互动机顶盒的用户可收看互动点播节目。模拟信号暂时保留中央、省、市、县等6套电视节目。

  

  4.市区范围内新建尚未交付使用、正在建设和拟建的住宅小区、写字楼、宾馆等,直接接入数字电视信号,不再接入有线模拟电视信号,不得自建小前端。酒店、宾馆必须接入本地有线数字电视网。

  

  5.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试行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0〕196号),主终端按每月每卡24元收取,副终端按每月每卡3元收取;主终端机顶盒由中广有线芜湖分公司免费配置,副终端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置。非居民用户按不高于当地居民用户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计费。有线数字电视的付费节目、视频点播业务,实行市场定价。

  

  6.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后,对城市由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核 定的低保用户主终端收费按每月每卡10元收取。

  

  7.文化、公安、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取缔私自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力度,取缔自建信号接收小前端。

  

  8.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从维护国家信息化建设、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的高度出发,利用中广有线芜湖分公司已建成的数字电视综合平台接入数字电视信号,实现有线电视联网,率先实施整体转换。

  

  特此通告。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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