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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发改社会[2011]127号
【颁布时间】 2011-02-12
【实施时间】 2011-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2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胸科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胸科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社会〔2011〕127号)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批复河北省胸科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冀卫规财〔2011〕4号)和修改后的《河北省胸科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根据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河北省胸科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三〔2011〕1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提高重大传染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同意省胸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楼1栋。

  

  二、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72号省胸科医院院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建筑面积3914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7164平方米,地下面积11977平方米(含地下车库面积7725平方米),分为a、b两区。a区地下2层,地上5层;b区地下2层,地上9层,局部5层。主要满足门诊、医技、体检、设备、地下停车等用房需要。同时新建处理能力600吨/日污水处理站1座,建筑面积102平方米。

  

  四、建筑结构。门诊医技楼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梁式筏板基础。污水处理站采用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梁式筏板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五、投资及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689万元,其中2010年省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1800万元,其余资金由你厅和省胸科医院多渠道筹措解决。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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