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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闽交安明电[201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2-01
【实施时间】 2011-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2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交安明电〔2011〕12号)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沿海各港口(务)管理、厅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1]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岁未年初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要紧密结合省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加强春运安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闽交安明电〔2011〕10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闽交安明电〔2011〕8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落实,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 进一步督促落实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继续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切实加强码头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港口生产经营的安全,尤其要做好“小三通”航线的安全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重点加强客滚船、旅游船、在建施工项目、办公场所、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区的火灾预防工作;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全力防范和遏制交通建设、道路运输、内河交通、港口经营等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严格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保持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及时处置各类紧急情况。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二o一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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