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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1]131号
【颁布时间】 2011-01-28
【实施时间】 2011-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3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31号)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上报的《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申请书》(锦保筹〔2010〕37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元。

  

  四、公司住所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邓明湘。

  

  六、公司业务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公司开业后前两年在四川省开展业务,两年后再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业务发展状况和人才储备情况,主要立足西部,逐步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

  

  请你筹备组凭此文和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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