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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芜湖市政府
【发文字号】 芜政秘[2011]33号
【颁布时间】 2011-01-29
【实施时间】 2011-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3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通报(2011)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通报

  (芜政秘〔201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大力推进“质量兴市”和“科技强检”工作。国家汽车零部件质检中心已通过国家三合一认证,正式对外开展检测工作;圆满完成我市“两大安全”保障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推进质量兴市工作,为促进创新芜湖、优美芜湖、和谐芜湖、幸福芜湖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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