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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财预[201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1-29
【实施时间】 2011-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3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附件6:

  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销毁申请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票据领购证号:

  

  
  ┌───────────┬───────────┬───────────┬────────┬───────┐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票据经管人:  │联系电话:  │ │
  ├───────────┴───┬───────┼───────────┴─┬──────┤ │
  │ 核 销 票 据 名 称  │ 本数/分数  │票 据 起 至 号 码 │ 金额(万元) │本│
  ├───────────────┼───────┼───────┬─────┼──────┤申│
  │ │ │起│至││请 第│
  ├───────────────┼───────┼───────┼─────┼──────┤表 一│
  │ │ │起│至││一 联 第│
  ├───────────────┼───────┼───────┼─────┼──────┤式 二│
  │ │ │起│至││三 票 联 第│
  ├───────────────┼───────┼───────┼─────┼──────┤联 据 三│
  │ │ │起│至││。 监 票 联│
  ├───────────────┼───────┼───────┼─────┼──────┤其 管 据│
  │ │ │起│至││中 部 使 用│
  ├───────────────┼───────┼───────┼─────┼──────┤:  门 用 票│
  │ │ │起│至││留 单 单│
  ├───────────────┼───────┼───────┼─────┼──────┤存 位 位│
  │ │ │起│至││留 主│
  ├───────────────┼───────┼───────┼─────┼──────┤存 管│
  │ │ │起│至││部│
  ├───────────────┼───────┼───────┼─────┼──────┤门│
  │ │ │起│至││留│
  ├───────────────┼───────┼───────┼─────┼──────┤存│
  │ │ │起│至││ │
  ├─────────┬─────┴────┬──┴───────┴─┬───┴──────┤ │
  │票据使用单位审核意│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签 │票据监管部门审核意见(签 │ 备 注 │ │
  │见(签章) │章)签章 │章) ││ ┃
  └─────────┴──────────┴────────────┴──────────┴───────┚
  


  注:①按票据种类分别填写;②按票据号码顺序填写,票据起止号码为连号时可多本(份)填写在一栏内,不连号时应分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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