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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强化市场监测,切实加快蔬菜信息体系建设。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健全市场信息网络平台和现代化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探索建立覆盖蔬菜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及时收集、分析和发布蔬菜和农产品供求、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通过开通“固原市农业科技点播频道”、“市场供需电波频道”、开通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信息交流平台等方式,让广大市民随时了解本地农业生产动态和市场行情,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要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主流媒体以及手机报等新兴传播平台,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蔬菜种植、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六、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发改、农牧、商务部门要协调配合,抓紧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对种植面积、产量、交易量、库存量及价格进行及时监测,在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交易量、批发价格日监测制度,提高信息传递效率;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市级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蔬菜的检验检测,依法查处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的行为;要大力整治农贸市场和超市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切实解决摊位费过高的问题。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的新闻媒体、经营者或个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要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串谋涨价等不法行为,稳定市场秩序。各级交通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我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实行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要加强对收费站管理,积极采用先进设备查验“绿色通道”车辆,减少查验环节和次数,提供方便快捷的通行条件;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的厢式货车,通过发放特别通行证等措施,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各级财政、民政、统计等部门要根据当地市场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蔬菜市场应急调控体系建设;要切实落实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临时物价补贴与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补贴办法,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评价体系,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重要指标进行量化,纳入各级政府责任制考核中,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宁政发[2010]19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固政发[2010]144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让好政策尽快发挥好效益。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