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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颁布时间】 2011-01-26
【实施时间】 2011-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2010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对没有年度核验数据,不能正常出版或超过休刊期限以及不予通过年检等终止出版的报刊,市新闻出版局将按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在年检结束之前报总署备案撤销登记,并适时予以注销。

  

  年度核验工作是规范和加强报刊出版管理、促进报刊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年检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报刊出版单位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正常的报刊出版秩序。对无故不参加年度核验或有其他重大违规问题的报刊出版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将依照《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

  

  (一)年度核验地点: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朝阳门立交桥西北侧),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行政大厅报刊年度核验窗口。

  

  (二)年度核验咨询电话:64081104,64081110。

  

  (三)报刊出版单位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过程中,如忘记登录密码,可将《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和填报人信息传真至64081718查询。

  

  (四)如发现报刊管理系统锁定的报刊基本信息与《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登记信息不符,请与新闻报刊处核实相关信息,修改一致后再填报年度核验表。联系电话:64081728。

  

  (五)中央在京报刊主管部门集中年检联系电话:64081719。

  

  (六)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报刊核验系统服务联系电话:64081716。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1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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