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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1-26
【实施时间】 2011-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4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六、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积极采取各种方便旅客购票的措施,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组织售票上门,方便旅客购票。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稳定客票价格,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输企业要提高运输正点率。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做好进城民工平安返乡工作。

  

  春运期间,有关方面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播发春运信息和动态,并积极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建议。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总结报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653119。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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