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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郑价费函[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1-26
【实施时间】 2011-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4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市中心医院新建新生儿科封闭管理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市中心医院新建新生儿科封闭管理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11〕5号)


  

  市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新生儿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郑中心院[2010]66号)收悉,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成本审核及病房设施情况,经研究现对你院新建新生儿科封闭管理病房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层流洁净病房(十万级,23张床):100元/床·日

  

  房间设施:该病房均能达到规定的洁净级别,有层流装置、风淋通道的层流洁净间,采用全封闭管理,有严格消毒措施及对外通话系统,空气可负压转换,符合层流洁净病房要求。呼吸机、监护仪、除颤仪、抢救车、婴儿抢救辐射台等抢救设施齐全。专用缓冲间、洗澡间(暖风机、热水器、洗澡池及操作台)、可调控婴儿床、中央空调等。

  

  二、以上床位费均含取暖、降温费。请你院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后方可收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述标准自2011年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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