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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国土资办明电[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1-21
【实施时间】 2011-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4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申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申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国土资办明电〔2011〕5号)


  

  各地勘单位主管局,各地勘单位:

  

  为了加大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的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国土资源部研发了《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现就开展《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系统》内容包括《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已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开通,网址:http://dkzzbb.mlr.gov.cn:8888。

  

  二、截至2010年12月31日,凡持有效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地勘单位,请于2011年2月28日前,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2010年度)》。同时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10〕75号)按时上报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2010年度)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三、以后年度,各地勘单位在1月底前完成《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工作。同时按照豫国土资发〔2010〕75号文件规定进行纸质件和电子档的上报工作。

  

  四、自2011年1月18日起,地勘单位到驻地之外的其他省(区、市)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应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同时向勘查项目(海洋地质调查、海洋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项目除外)工作区所在地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报送《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纸质材料。

  

  五、请各地勘单位主管局通知所属地勘单位按时在网上填报。

  

  联系人及电话:王爱林 0371-68108166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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