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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鄂环发[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1-19
【实施时间】 2011-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5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获奖单位的决定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获奖单位的决定

  (鄂环发[2011]3号)


  

  各市、县环保局: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环保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果,环保执法环境明显改善,全社会环保意识显著增强,环境质量全面好转、持续改善。各级环保部门干部职工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湖北”建设,扎实推进环保目标责任制,自我加压、忘我工作、牺牲奉献,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环保工作的全面发展与整体进步。为了勉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地环保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我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各地自查、省环保厅检查组实地考核,厅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在目标责任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荆门市环保局等9个市环保局分别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恩施州环保局等8个市、州、林区环保局授予工作创新进步奖,对硚口区环保局等33个县(市、区)环保局授予优胜单位称号,并对获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给予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好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服务湖北跨越式发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湖北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获奖单位名单

  


  一等奖:

  

  荆门市环保局、咸宁市环保局

  

  二等奖:

  

  武汉市环保局、随州市环保局、荆州市环保局

  

  三等奖:

  

  黄冈市环保局、黄石市环保局、孝感市环保局、宜昌市环保局

  

  工作创新进步奖:

  

  恩施州环保局、鄂州市环保局、潜江市环保局、十堰市环保局、仙桃市环保局、襄阳市环保局、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天门市环保局

  

  优胜单位:

  

  硚口区环保局、黄陂区环保局、蔡甸区环保局、武汉市环保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大冶市环保局、黄石市环保局下陆分局、枣阳市环保局、保康县环保局、谷城县环保局、丹江口市环保局、张湾区环保局、房县环保局、松滋市环保局、石首市环保局、荆州市环保局荆州分局、当阳市环保局、秭归县环保局、远安县环保局、宜都市环保局、京山县环保局、钟祥市环保局、鄂州市环保局鄂城分局、大悟县环保局、孝南区环保局、武穴市环保局、麻城市环保局、蕲春县环保局、嘉鱼县环保局、通山县环保局、随州市环保局曾都分局、巴东县环保局、恩施市环保局、建始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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