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口岸办) 为充分发挥我省沿海港口优势,进一步扩大煤炭、矿石、原油、粮食、木材等大宗散装货物进出口,保障我省能源和原材料供给,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升海西综合竞争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大物流、大口岸、大外贸”新格局,以港口规划为基础、市场为导向、资源整合和布局优化为主线、大宗散货接卸转运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快沿海港口大型专业化码头和深水航道建设,着力完善疏港公路、铁路、管道和口岸查验配套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口岸通关服务,全面提升大宗散货运输系统的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服务纵深腹地的湄洲湾、罗源湾大型散货港区具备通航、靠泊世界先进船型的能力;沿海港口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煤炭、铁矿石、原油、粮食、木材等大宗散货运输系统,散货专业化泊位通过能力达到3亿吨,散货装卸、仓储、环保、口岸通关效率等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加快构建沿海港口大宗散货运输系统 (一)抓紧修编《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充分发挥我省深水港口资源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规划布局煤炭、矿石等大宗散货中转储备基地和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将福建沿海港口大宗散货运输系统纳入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积极争取沿海港口大型煤炭、矿石和原油码头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沿海港口发展规划。 (二)明确各沿海港口大宗散货运输布局。煤炭(电厂除外)接卸转运以福州港罗源湾可门作业区、湄洲湾港东吴作业区为主;铁矿石接卸转运以湄洲湾港罗屿作业区、福州港罗源湾可门作业区和将军帽作业区为主;原油接卸以湄洲湾港斗尾作业区和漳洲古雷作业区为主;lng接卸以湄洲湾秀屿港区和宁德溪南作业区为主;粮食接卸转运以福州港松下港区、厦门港招银港区为主;木材接卸、处理、转运以厦门港招银港区、湄洲湾秀屿港区为主,其他港口港区散货、通用泊位主要承担内贸运输和接转运输。通过港口企业整合、码头功能优化和结构升级,引导促进为临港产业服务的散货泊位朝公用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建设大型散货泊位,应有大型临港工业为依托。 (三)加快大型散货码头和深水航道建设。“十二五”期间,要建成福州港罗源湾将军帽作业区15万吨级泊位(结构30万吨级)、可门作业区4号和5号泊位(结构30万吨级)、可门作业区10号和11号码头扩能工程以及福州港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3号泊位,建成湄洲湾港罗屿作业区25万吨级泊位(结构40万吨级)、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斗尾作业区中化炼油项目配套30万吨级原油码头和漳洲古雷作业区南2号码头(结构30万吨级)等大型散货泊位,完成湄洲湾40万吨级航道、古雷港区航道二期工程等航道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可门作业区8号和9号码头泊位、湄洲湾港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结构按40万吨级)、三都澳原油储备码头和lng码头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四)着力完善港口集疏运通道等公共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向莆、厦深、合福、衢宁、长泉等出省干线铁路建设,2012年,罗源湾和湄洲湾南、北岸铁路支线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和临省配合,早日贯通联系纵深腹地的高速公路,加快建设湄洲湾南、北疏港高速公路,力争2015年建成罗源湾南、北岸疏港高速公路;在沿海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建设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并推动成品油管道向社会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至2015年,其他为临港产业服务的港湾也要力争形成较完善的集疏运体系,保障大宗散货运输便捷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着力完善大宗散货港口的供水、供电、通讯、导助航、口岸查验、检疫处理、拖轮、安全、环保和事故应急等公共配套设施。 三、大力推进临港产业和物流业发展 (五)发挥大宗散货运输服务临港产业发展的功能。围绕建设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建设宁德溪南、白马、漳湾,福州罗源湾、福清湾、江阴,莆田兴化湾南岸、湄洲湾北岸,泉州泉港、泉惠,漳洲招银、港尾、古雷等一批临港产业集中区和物流基地,着力发展石油化工、冶金能源、大宗散货中转储运等临港产业链项目,创新工作机制,实施项目带动,促进临港产业与港口互动发展。围绕培育和壮大临港产业集群,根据产业布局规划,加快现有临港产业整合调整和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引导内陆大型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向沿海港湾转移和集聚,促进大宗散货运输集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