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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函[2011]52号
【颁布时间】 2011-02-21
【实施时间】 2011-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6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府函〔2011〕5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全面建成的关键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绿道网建设工作。各地级以上市绿道网建设实施方案请于2011年2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广东省绿道网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要求,配套完善珠江三角洲省立绿道的绿化及驿站、标识等各项设施,加快构建珠江三角洲省立、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络,深入发掘绿道网的综合功能,探索建立绿道网运营的长效机制,引导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将绿道网打造成为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惠及广大百姓的标志性工程。2011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明确目标,确保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建设全部到位

  

  (一)省立绿道的各项配套设施全部建成。省立绿道的驿站、标识、环卫、安保、游憩、文教、体育等功能性设施,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相关技术指引要求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完善交通换乘系统并确保18个城际交接面的互联互通。(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省立绿道沿线绿化全面完善。在全面完成省立绿道沿线绿化工作的基础上,将本行政区域内省立绿道总长度10%以上的路段,打造成绿树成荫、景色优美的省立绿道重点展示段。(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三)划定省立绿道控制区并实施有效管制。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相关规划和技术指引,结合各地实际划定省立绿道控制区,并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制订相应管理规定,对绿道控制区实施有效的空间管制,实现绿道网的生态功能。(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四)省立绿道连接线功能进一步提升。通过优化调整线路、实行交通管制、设置专用标识、强化安全和绿化措施等方式,提升改善绿道网连接线周边的景观环境。(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五)编制并实施城市绿道网建设规划。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相关技术指引要求,抓紧编制各市的城市绿道网建设规划,明确城市绿道网的建设时序安排。城市绿道网建设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技术审查后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审批印发,并于2011年5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省将依此对各市的城市绿道网建设工作开展检查考核。(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六)城市绿道网主干框架基本贯通。以居住社区、中心商业区、公共交通枢纽以及大型文娱体育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为重点地段,有序开展城市绿道网建设,力争2011年底前实现城市绿道网主干框架路段的基本贯通,并结合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社区绿道网。(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七)绿道网综合功能和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广泛开展绿道网旅游观光、乡村体验、文化展示、餐饮野炊、野营郊游、科普教育、体育健身、影视拍摄、宣传推介等活动,让绿道网更加贴近群众生活,充分发挥其综合功能和效益。(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八)绿道网制度建设有序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绿道网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的长效运营机制。深圳、珠海市要开展绿道网建设管理的立法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及时开展全省绿道网建设管理的立法工作,确保绿道网规划建设有章可循。(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谋划全局,推动绿道网建设逐步向全省延伸

  

  (一)组织编制《广东省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明确全省绿道网规划建设的原则和要求,构建全省绿道网主干框架;指导粤东西北地区开展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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