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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函[2011]52号
【颁布时间】 2011-02-21
【实施时间】 2011-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6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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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以《广东省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为指导,组织编制粤东西北各市绿道网建设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技术审查后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审批印发,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政府负责)

  

  (三)粤东西北各市选取本市1-2个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道网建设工作,并在2011年底前建成绿道网示范段,为全面铺开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积累经验。(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政府负责)

  

  三、强化保障,为推进绿道网建设提供新的动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绿道网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绿道网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强化检查督导。加强对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建设情况的检查督导,指导各地继续做好绿道网建设信息月报工作。2011年上半年召开一次绿道网建设现场工作会议,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进一步作出具体部署;2011年底前,对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建设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三)提供技术指导。组织编制《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省立绿道控制区划定工作指引》、《省立绿道建设基准技术规定》、《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等文件,为各地有序推进绿道网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四)加强政策支持。各地要确保对绿道网规划建设的资金投入,并广泛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绿道网建设、管理、运营工作,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继续执行绿道网建设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土地供应等方面“绿色通道”审批制度,并积极开展制度创新,保障绿道网建设有序推进。(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依托广东建设信息网设立的广东绿道网专栏网页,及时发布各地绿道网规划、建设、管理情况以及绿道网使用指南和相关资讯,为各地开展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提供平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不断加大对绿道网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绿道网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让广大群众更加深入地认识绿道网,更加积极支持和参与绿道网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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