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电[20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2-21
【实施时间】 2011-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6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稳定市场价格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稳定市场价格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

  (皖价电〔2011〕7号)


  

  各市、县物价局

  

  为全面了解去年下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各项稳定市场价格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准确研判价格形势,总结各地在稳定市场价格方面的成效与经验,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调控与监管工作的管理机制和政策措施,省物价局将于近期赴有关市(县)开展相关工作调研。现将调研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一)省政府皖政〔2010〕95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二)粮食、化肥、生猪生产及供应情况;

  

  (三)“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重要商品和物资储备情况;

  

  (五)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六)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情况,现行摊位费、进场费的平均收费水平等;

  

  (七)近年来主要农副产品种养殖收益变动情况;

  

  (八)当地涉及农副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各项收费情况;

  

  (九)当前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十)稳定市场价格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矛盾、问题及分析;

  

  (十一)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调研时间

  

  2月下旬-3月上旬。

  

  三、调研方式

  

  调研采取常规调研和重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常规调研由各地按照调研内容自行组织开展,调研情况于3月20日前书面上报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重点调研由省物价局组织开展,有关市、县物价局协助,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走访生产经营大户等方式进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省物价局调研地点、调研人员、具体行程另行通知。协助省物价局开展重点调研的市、县,其常规调研可与省物价局调研一并进行,不需另行上报调研情况。

  

  四、调研要求

  

  稳定市场价格是今年价格工作的头等大事,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物价问题十分重视,要求各级价格部门深入一线,了解实情,对价格走势和变动原因做到心中有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价格较快上涨。各地价格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高度重视这次调研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把调研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部门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安徽省物价局

  

  2011年2月21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