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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51号
【颁布时间】 2011-02-21
【实施时间】 2011-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6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5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我市申报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已经省政府审定,并报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为顺利完成试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小平

  副组长:张连水(市政府)

  徐一超(市教育局)

  成 员:娄仲良(市发改委)

  周 琪(市建委)

  金 翔(市财政局)

  田建华[市人事局(市编委办)]

  邹 午(市劳动保障局)

  黄 瑚(市规划局)

  沈建平(市教育局)

  吴槐庆(市物价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沈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水根(市发改委)、朱伟林(市建委)、许杭(市财政局)、魏祖平[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张建国(市劳动保障局)、徐晓群(市规划局)、蒋锋(市教育局)、王忠国(市物价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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