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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农函[2011]21号
【颁布时间】 2011-02-18
【实施时间】 2011-0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6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化肥成本和价格调查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化肥成本和价格调查的通知

  (皖价农函〔2011〕21号)


  

  合肥、阜阳、淮南、亳州、滁州、铜陵、安庆和宣城市物价局,省化肥公司、辉隆集团、中化公司、徽商农家福公司:

  

  为进一步了解化肥生产经营成本及市场价格,保持春耕农业用肥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省物价局决定对全省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化肥成本和市场价格专题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安庆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徽淮化集团总公司、安徽临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昊源化工有限公司、合肥四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龙源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司尔特化肥有限公司,省化肥公司、辉隆集团、中化公司、徽商农家福公司。

  

  二、调查内容:化肥生产企业主要调查2010年度化肥生产成本和价格变化情况;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化肥产量、销量(其中出口量)及库存情况;2011年计划生产量、价格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流通企业主要调查2010年化肥购进成本、销售成本、库存成本及销售价格和销售量(其中出口量);2011年计划购进数量、销售数量、价格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承担国家和省化肥储备的生产、流通企业,化肥储备数量、市场投放时间、库存及财政承担银行利息、费用情况。

  

  三、调查时间:2010年2月20日至3月5日。

  

  四、调查要求: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粮食的“粮食”,保证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是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的前提,对稳定农产品价格,管理通货膨胀预期具有基础性的作用。这次调查时间紧,请各生产经营企业积极配合;各相关市物价局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题调查,派出调查组深入辖区化肥生产企业,认真做好调查工作,并于3月5日前将调查报告(电子版)报省物价局(农医处)。省局将派调查组选点调查部分生产经营企业。

  

  联系电话:0551-2629552(兼传真),邮箱:nchyy2006@126.com。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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