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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2-18
【实施时间】 2011-0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6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各县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大力改革创新,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根据2010年初州政府与县市政府签订的《教育目标责任书》,州政府对县市政府教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教育责任目标考核获得一等奖的恩施市人民政府,获得二等奖的利川市人民政府,获得三等奖的宣恩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不动摇,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均衡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努力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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