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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残联
【发文字号】 青残联办字[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2-16
【实施时间】 2011-0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6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残联关于积极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岛市残联关于积极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残联办字[2011]3号)


  

  各区市残联:

  自去年9月下旬至今,全市连续无有效降水,对残疾人家庭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并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面对严重旱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1年2月10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部署落实抗旱任务。为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努力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旱情的严峻性和做好抗旱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把残疾人抗旱救灾工作纳入工作大局,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挥残联组织应有的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要迅速行动,努力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及饮水困难。要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抗旱救灾第一线,了解受灾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主动向党委政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提出帮扶建议,争取在地方开展救灾减灾工作中将受灾残疾人作为救助救济的重点对象,使受灾残疾人家庭生产生活特别是人畜饮水得到切实保障;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受灾残疾人的生活安置工作,加强同民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优先对受灾严重、造成极度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开展救助工作;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奉献爱心,为受灾残疾人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关心与帮助;支持残疾人多渠道增收,减少因灾造成的损失,组织和帮助受灾残疾人家庭劳务输出,积极帮助残疾人就业,帮助农村残疾人抓好生产,努力解决好受灾残疾人家庭生产生活困难;加大宣传力度,号召残联党员干部、职工和残疾人积极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齐心协力,共抗旱魔。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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